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辦局、直屬企事業單位,駐梅各單位:
為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推進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713號)、《吉林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吉政令第270號)和《吉林省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管理辦法》(吉政辦函〔2022〕136號)有關規定,市政府辦公室編制了《2024年度梅河口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現予印發,并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錄》決策承辦單位要認真組織實施,落實責任分工,把握時間節點,嚴格履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決策出臺前向市委請示報告等法定程序,確保按時完成。
二、在后續工作中,確需結合實際對列入《目錄》的決策事項進行調整的,決策承辦單位要深入研究論證、充分闡明理據,提出具體意見報市政府審定。
三、市政府辦公室將對列入《目錄》的決策事項履行法定程序情況進行全流程指導監督。
政策解讀:關于《2024年度梅河口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梅政辦發5號)的政策解讀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5月30日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