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新一輪城鎮基準地價更新測算工作已按照有關技術規程規定編制完成,現就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什么是基準地價
根據《城鎮土地估價規程》(GB/T 18508-2014),基準地價是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可建設用地范圍內,對平均開發利用條件下,不同級別或不同均質區域的建設用地,按照商服、住宅、工業等用途分別評估,并由政府確定的,某一估價期日法定最高使用年期土地權利的區域平均價格。
二、制定的背景和依據是什么
為進一步保持基準地價的現勢性,建立健全政府公示地價體系,切實為加強土地市場管理實現土地資源合理配置提供決策依據。依據《吉林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做好城鎮基準地價更新工作的通知》(吉自然資函〔2023〕1號)和《吉林省新一輪城鎮基準地價更新與平衡技術方案》,組織完成了梅河口市城區和各鄉鎮基準地價更新工作,制定了《梅河口市新一輪城鎮基準地價》。
三、本次基準地價更新范圍
根據城鎮開發邊界及上輪評價范圍基礎上綜合確定本輪梅河口市基準地價更新面積91.36平方公里。
四、基準地價更新工作主要內容
(一)土地定級
梅河口市城區采用分類定級劃分土地級別,商業服務業用地、居住用地、工礦用地、倉儲用地和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均劃分4個級別。
各建制鎮劃分為三等。一等鄉鎮為山城鎮、海龍鎮、紅梅鎮,各類型用地均劃分2個級別。二等鄉鎮為曙光鎮、黑山頭鎮、李爐鄉、灣龍鎮,各類型用地均劃分1個級別。其余鄉鎮為三等,各類型用地均劃分1個級別。
(二)基準地價評估的內涵界定
1.土地用途:根據《國土空間調查、規劃、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類指南》,基準地價的用地類型是指商業服務業用地、居住用地、工礦用地、倉儲用地和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5大類。
2.權利狀況:出讓土地使用權。
3.使用年期:基準地價年期統一為各類用途的法定最高使用年限。其中商業服務業用地40年,居住用地70年,工礦和倉儲用地50年,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50年。
4.開發程度:城區土地開發程度為宗地外“六通”(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電、通訊、通熱力)和宗地內場地平整;鄉鎮土地開發程度設定為宗地外“四通”(通路、通上水、通電、通訊)和宗地內場地平整。
5.估價期日:2023年1月1日。
6.容積率:城區商業服務業用地和居住用地(城鎮住宅用地)平均容積率為2.0,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城鎮社區服務設施用地平均容積率為1.2,工礦用地和倉儲用地平均容積率為1.0;鄉鎮設定商業服務業用地容積率為1.5,居住用地平均容積率為1.0,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平均容積率為1.0,工礦用地和倉儲用地平均容積率為0.7。
五、基準地價應用
基準地價是政府管理和調控土地市場的基本手段,主要應用在地價評估、確定土地出讓底價、自然資源資產價值核算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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