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8日,梅河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梅河口市債務化解資產清查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現將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于防范和化解地方債務風險決策部署,切實做好我市債務化a解工作,市政府決定在全市開展債務化解資產清查工作,全面摸清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企業國有資產、國有自然資源資產等各類資產家底,理清資產權屬,算清資產價值,充分發揮國有資產效能,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實施方案。
二、文件依據
主要根據《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核實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等法規文件。
三、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明確從財政收入、調整支出、債務重組、政府債轉經營債等四個角度開展化債資產清查工作,以清查工作完成后提供詳實數據、為全市化債工作部署提供決策參考為工作目標。
《實施方案》明確以2023年12月31日為清查工作基準日,劃定了清查對象,標定了清查工作具體范圍。
《實施方案》分五階段確定了清查工作的具體內容與步驟,從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4月30日,完成動員部署、業務培訓、自查自報、抽查核查和總結上報等相關工作。
《實施方案》從組織協調、責任落實、紀律督導等方面對本次債務化解資產清查工作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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