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及省績效考評組反饋意見,梅河口市縣域商業體系建設行動支持資金被調整為564萬元,為扎實有效開展項目建設、合理使用資金、保障資金安全,依據《吉林省2023年度縣域商業建設行動項目資金使用具體方案》(吉商建〔2023〕16號)文件內容,現將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調整如下:
一、基本原則
(一)公平競爭,公開透明。專項資金使用必須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規章制度。資金分配通過規范的項目遴選機制,公開項目申報、評審、評估等環節的工作,廣泛接受社會監督。
(二)政府引導,示范帶動。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應符合國家和省、市產業政策導向,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吸引社會資本投入,調動企業和社會發展縣域商業建設行動的積極性。
(三)擇優扶持,鼓勵規范。專項資金優先扶持有效益、有產出、有稅源的重點項目,著重鼓勵和引導全縣商業體系建設及配套服務行業規范經營,誠實守信,做大做強。
(四)創新機制,高效科學。專項資金使用必須以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為基本導向,增強資金分配使用的績效觀念,加強對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
(五)嚴格審核,規范驗收。國家財政支持建設的項目建成后,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進行全面檢查并確認是否達到國家批準建設要求或相關規定的活動。項目建設單位向項目驗收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驗收申請,提交相應材料,并在材料上加蓋公章。
二、資金支持方向及支持方式
(一)補齊縣域商業基礎設施短板
1.改造鄉(鎮)集貿市場。計劃在人口多、消費市場潛力大的鄉(鎮)改造 5 個基本型鄉鎮集貿市場(山城鎮、海龍鎮、紅梅鎮、杏嶺鎮、進化鎮)。
(1)支持方向:主要補助地面硬化、廳棚、水電、集貿市場輔助道路系統及消防設施、停車設施、服務設施改造升級,建設完善無障礙設施設備,對食品、服裝、日用品、農資等銷售合理分區。設立公益性農產品銷售區,為農民自產農副產品交易提供便利。鄉(鎮)集貿市場應按照《鄉鎮集貿市場規劃設計標準》(CJJ/T87)進行改造,改造完成后應達到相應標準。
(2)支持方式:鄉鎮政府投資建設改造的,可由市政府全額補助。鄉(鎮)政府按照公益性市場標準進行改造,單個市場補助不高于 50 萬元。
(3)改造要求:由鄉鎮政府組織建設投資改造的鄉(鎮)集貿市場按公益性市場要求改造,需通過會議決議或專家論證確定實施;項目選址優先考慮使用萬村千鄉市場工程等項目已支持的現有封閉、半封閉市場,或人流、商流、信息流充沛的鄉(鎮)集市。計劃于2024 年 12 月底前完成。
2.數字賦能提高供給質量。
(1)支持方向:能按需捕捉全域商業數據,動態跟蹤市、鄉、村三級地域零售、產業、電商、物流、服務、農產品流通等網點網絡建設,明確區位、數量、規模、業態功能、服務等商業數據,指導當地產業鏈上下游合理布局,及時滿足消費市場需求;建立大宗農產品流通、農產品網絡零售等統計指標。
(2)支持方式:政府購買服務可全額補助,合作協議須明確一次購買應服務 5 年及以上,按最高補助金額不超過 60 萬元的標準給予支持。
(3)改造要求:計劃通過招標或專家評審選擇在全國同行業內影響面大、權威性高,能夠高質量提供大數據監測統計服務或縣域商業數字賦能服務的法人企業。
(二)完善縣鄉村三級物流配送體系
1.改造1處縣級物流配送中心(基本型)。
(1)改造內容:主要支持作業場地建設、服務功能升級兩項內容。其中,作業場地建設,主要補助室內簡易裝修,按作業類型實現收貨區、倉儲區、揀選區、發貨區等區塊分區作業;根據消防安全、防淹排水等有關要求對地面進行硬化改造,配備消防安全、防淹排水等相關的設施(參照GB/T28581 和GB/T21072 標準實施)。服務功能升級,主要補助倉庫、冷庫的改造升級,補助購買貨架、托盤、分揀、配送車輛等設備設施。支持發展智慧物流。
(2)支持方式:市級物流配送中心可按補助比例不超過項目投資總額的 50%的標準給予支持(縣級物流配送中心與鄉鎮快遞物流站補助總額上限不超過200萬元);其中,用于服務功能升級的補助資金,不得低于該項目總額的 70%。
(3)改造要求。通過招標或專家評審優先選擇郵政、供銷和商貿物流、電商快遞、供應鏈等優勢突出、具有物流快遞資源整合和改造能力的法人企業承辦。項目選址綜合考慮使用萬村千鄉市場工程、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等項目已支持的現有場地,或郵政、供銷、商貿物流企業現有物流倉儲配送基地、物流產業園等能夠滿足運營服務條件的現有場所。市級物流配送中心改造,需在單一、完整空間場地內劃分功能區域,按 “1+N、N+1 或第三方服務”等模式和“五統一”原則完成資源整合,實現統倉共配、一件代發等功能。計劃于2024 年 12 月底前完成。
2.改造19處鄉(鎮)快遞物流站(基本型)。
(1)支持方向:主要支持作業場地建設、服務功能升級兩項內容。其中,作業場地改造,中央財政資金主要補助室內簡易裝修,有場地條件的應按作業類型實現收貨區、倉儲區、揀選區、發貨區等區塊分區作業;根據消防安全、防淹排水等有關要求對地面進行硬化改造,配備消防安全、防淹排水等相關的設施(參照 GB/T28581 和GB/T21072 標準實施)。服務功能升級,主要補助小型倉庫改造和補助購買貨架、手持數據終端(PDA)或庫采儀智能終端機、冷(冰)柜等設備設施。
(2)支持方式:每個鄉(鎮)物流配送站可按補助比例不超過項目投資總額的 50%的標準給予支持、各站點可根據快件數量及相關實際需求調整投資額度,配置相關需求設施設備,但單個站點補助上限不超過 10 萬元(市級物流配送中心與鄉鎮快遞物流站補助總額上限不超過200萬元)。
(3)改造要求:需實現物流體系項目統籌開展,與市級物流配送中心實現統一建設、統一管理、統一運營。項目選址優先考慮縣域商業建設行動支持建設的鄉(鎮)商貿中心,綜合考慮使用萬村千鄉市場工程、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等項目資金建設的鄉(鎮)物流配送站,鄉(鎮)電子商務公共服務中心或郵政、供銷、電商、快遞、交通、商貿物流等能夠滿足運營服務條件的現有場所。計劃于2024 年 12月底前完成。
(三)增強農村產品上行動能
1.改造1個市級農產品商品化預處理中心(基本型)。
(1)支持方向:主要支持作業場地建設、服務功能升級兩類改造項目。其中,作業場地改造,中央財政補助資金主要補助室內簡易裝修、實現不同商品和服務類型分區作業;對倉庫進行冷藏及通風儲藏改造;根據消防安全、防淹排水等有關要求對地面進行硬化改造,配備消防安全、污水處理等相關的設施。服務功能升級,主要補助購買電腦、打印機、裝卸等設備設施;配備中(小)型清洗機、烘干機、打包機、真空塑封機等初級農產品商品化預處理設備設施;出入庫信息數字化管理服務系統。
(2)支持方式:農產品商品化預處理中心可按補助比例不超過項目投資總額的 50%的標準給予支持,但補助上限不超過 39 萬元。
(3)改造要求。通過招標或專家評審優先選擇下沉供應鏈的電商、物流、供應鏈和郵政、供銷等具備條件的法人企業承辦。項目選址可根據優勢特色農產品產地分布情況綜合統籌考慮確定符合運營服務條件的現有場地及設備設施。計劃于2024年12月底前完成。
2.支持農產品上行。農產品上行項目包括:渠道體系建設、品牌體系建設等項目。2023 年度主要實施渠道體系建設計劃每年組織或參加省內外線上線下農商互聯、產銷對接等拓展農產品上行渠道的促銷活動不少于1 場。
(1)支持方向:支持相關龍頭企業對優勢特色農產品申請資質認證和商標注冊。渠道建設主要支持參與企業開展線上線下促銷活動的場地租賃、展臺搭建等建設內容,補助線上促銷企業銷售商品的物流快遞包裹費用,補貼標準不高于郵政當年資費的 50%,補助產品類型為本地大米、松子等有一定知名度的本地特色農產品相關渠道及品牌建設。
(2)支持方式:農產品上行補助總額度不超過 15.05 萬元。其中,線下促銷活動按照補助上限不超過 15 萬元;線上促銷活動每場可按上限不超過 10 萬元、當地當年郵政快遞收費 50%的標準補助物流快遞費用。
(3)改造要求:農商互聯、產銷對接等線上線下農產品促銷活動,優先選址有意愿參與的電商供應鏈企業、大型商貿流通企業等法人企業承辦。計劃于2024年12月底前完成。
三、項目實施及資金撥付流程
(一)項目組織實施。成立梅河口市縣域商業體系建設行動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商務局,負責推進全市商業建設工作,嚴格按照公開招投標、專家評審或政府采購程序進行,公開透明實施項目。中標企業嚴格按照招標合同的條款要求、時限要求實施項目。
(二)資金撥付流程。對驗收合格并在公示期已滿無異議的項目,由項目實施企業向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資金撥付申請和相關證明材料,經聯合驗收后,由財政部門進行資金撥付。
(三)績效評估。按照統一要求,對工作完成情況進行全面檢查,查缺補漏,根據績效評估指標開展項目實施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績效評估,接受國家、省商務部門的評估和驗收。
(四)建立項目檔案。縣商務局負責建立健全項目檔案,對項目評審、建設、驗收、補助等各環節的檔案材料進行整理和歸檔,做到資料詳實、手續齊備、程序合規。
四、工作職責和監督管理
(一)梅河口市縣域商業體系建設行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代表縣政府承擔對項目資金使用和監管責任。負責對項目跟蹤、檢查與推進,確保項目建設質量;對項目進行審核、驗收和監管;向縣政府及上級有關部門通報項目建設情況。
(二)項目實施單位負責如實提供相關的審批資料,制定項目投資預算,落實項目實施的條件和配套資金,負責項目的具體實施,對專項資金進行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接受領導小組的監督檢查和驗收,按要求提供項目執行情況的報告及附屬材料。
(三)項目實施單位必須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機構,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和配備合格的財務管理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賬務處理,嚴格按照規定使用資金,并自覺接受上級商務、財政、審計等部門的監督檢查。
(四)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檔案管理有關規定妥善保管申請和審核資料,以備核查。
(五)梅河口市縣域商業體系建設行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驗收領導小組辦公室)是本管理辦法的責任單位,核查項目資金使用情況;查找存在的問題并提出處理意見。
(五)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弄虛作假、截留、挪用、擠占項目經費的行為,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給予通報、停止撥款、取消再申報資格等處罰,并按《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427號)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嚴肅處理。
五、附則
(一)充分發揮縣紀檢監察部門督察職能,加強監督檢查,對違紀違規事項進行嚴肅查處。
(二)本辦法由縣域商業體系建設行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市商務局請示縣域商業建設行動項目領導小組辦理。
(三)國家或省級主管部門對項目建設內容和標準有更改或調整的,本辦法可根據相關政策進行實際調整,在項目建設周期結束后自行廢止。
(四)本辦法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梅河口市縣域商業體系建設行動資金管理辦法》廢止。法律法規、司法解釋或上級機關等另有新規定,與本辦法規定不一致的,以新規定為準。
梅河新區商務局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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