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號 | 梅人社聯字{2019}13號 |
發文部門 | 梅河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原文鏈接 | http://www.996bkk.com/jyhpt/rsj/gsgg/202104/t20210406_833527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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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關部門:
現將《關于進一步做好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穩崗返還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按工作職責抓好落實。
梅河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梅河口市財政局
梅河口市發展和改革局 梅河口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梅河口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
2019年11月12日
關于進一步做好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穩崗返還工作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關于進一步做好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穩崗返還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吉人社聯字〔2019〕143號)文件精神,做好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穩崗返還工作,依據《關于做好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穩崗返還工作的有關問題的通知》(吉人社聯字〔2019〕65號)、《關于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就業崗位的通知》(吉人社聯字〔2019〕50號)和《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促進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吉政發〔2019〕32號)等文件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企業申請補貼的基本條件
(一)上年失業保險基金滾存結余應具備24個月以上支付能力。
(二)截止2018年12月31日,企業參加失業保險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且2018年當年不欠費)。
(三)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穩崗返還政策,可根據企業納稅、進出口、生產經營、利潤等為核定項目,選取其中部分項目,通過2019年連續幾個月數據下降情況,或通過2019年不同時間段與2018年同期或2018年底比較的數據變化情況,核定企業是否屬于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
(四)不屬于去產能企業、“僵尸企業”以及失信企業。
(五)上年度裁員率高于統籌地區城鎮登記失業率但低
全國城鎮登記失業率的參保企業。
二、審核程序
(一)企業向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提出書面申請,并認真填寫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申請認定表》,企業提供的所有申報材料(含復印件)均需加蓋公章。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對申報企業參加失業保險繳費及裁員等情況進行核實,并根據“信用中國”網站、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情況,剔除失信企業。
(二)組織相關部門對認定申報名單進行嚴格審核。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會同財政、發改、工信、社保等部門根據困難企業數量和基金支撐能力綜合提出企業名單和返還額度,報市政府審定,并及時將《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申請認定表》報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社保局聯合備案。
(三)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在社保網站對被認定為“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的企業名單和返還金額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四)公示無異議后,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向同級財政部門申請撥付資金,并及時將補貼資金一次性劃入企業賬戶。
三、返還標準
對經申請認定為“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按以下方式計算確定返資金;統籌地區每人每月失業保險金標準×企業2018年底參加失業保險職工人數×6個月。
四、資金使用
激勵企業承擔穩定就業的社會責任,穩崗返還資金主要用于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穩定就業崗位相關支出。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穩崗返還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其他支出科目中列支。其中,企業穩崗返還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穩崗補貼”科目支出,經營且恢復有望企業穩崗返還資金從“其他支出”科目中列支。穩崗返還資金一次性發放,已享受穩崗返還企業同一年度內不再享受此項政策。
五、資金管理
充分認識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穩崗返還工作的重要性,加強對補貼資金的監督和管理,充分考慮資金的支付能力,按照“突出重點、總量控制、嚴格把握、動態管理”的原則,把有限資金用在最需要的企業,切實發揮支持企業穩定崗位的作用和效果。同時也要加強對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和檢查,嚴防騙取套取,對騙取或套取穩崗返還等資金造成失業保險基金損失的,要依法嚴肅追究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
附件1:梅河口市“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穩崗返還工作” 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及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附件2: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申請認定表
附件1:
梅河口市“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
穩崗返還工作” 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及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為加快推進關與進一步做好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穩崗返還工作,現成立梅河口市領導小組。
一、企業穩崗返還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
組 長:戴存鶴 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副組長:蔣德啟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李 靜 財政局副局長
楊 彪 發改局副局長
于 術 工信局副局長
賈永晶 社保局副局長
于海河 人社局黨組成員
做好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穩崗返還工作下設辦公室在人社局,辦公室主任由蔣德啟兼任。
二、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負責總體工作的推進落實,集中會審與上報工作
財 政 局 :負責資金撥付與資金使用的監管工作
發 改 局 :負責界定該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是否符合國家產業發展方向和環保政策工作
工 信 局 :負責核定企業是否屬于困難企業且恢復有望的核定項目及困難企業名單工作
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負責資金發放,根據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情況剔除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及企業申報材料的審核認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