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名稱 | 職業培訓定點機構認定 | 權力事項類型 | 公共服務事項 |
辦件類型 | 承諾件 | 權力來源 | 法定本級行使 |
適用范圍 | 涉及內容 :職業培訓定點機構認定 | ||
適用對象 : 企業法人,其他組織 | |||
實施機關 | 梅河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責任處(科)室 | 職業能力建設科 |
辦公地址 | 梅河口市濱河南街1418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人社局綜合服務大廳 梅河口市康美大道2018號,梅河口市政務大廳一樓1-5號綜合窗口 | ||
辦公時間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 ||
咨詢電話 | 0435-4303022 | 監督投訴電話 | 0435-12345 |
申請方式 | 現場申請 | 事項審查類型 | |
審批結果 | 認定文件 | ||
辦結時限 | 承諾時限:20個工作日 | ||
法定時限:40個工作日 | |||
附加說明: | |||
結果送達 | 送達時限: | ||
辦事者到辦事現場次數 | 1 | ||
申請條件和限制 | 申請條件: 1.事業單位法人證書;2.職業技能培訓專業設置、教學設備、訓練場所、實訓基地和師資力量等材料;3.有與企業簽定就業協議等能夠保障培訓后就業渠道的證明材料;4.兩年以上相關職業(工種)培訓資料;5.培訓機構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內部管理條例。 | ||
數量限制: | |||
禁止性要求: | |||
申請材料 | 材料名稱:身份證 | ||
材料形式:調入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認定表,個人檔案 | |||
材料詳細要求: | |||
必要性及描述: | |||
備注: | |||
辦理流程 | |||
收費情況 | 否 | ||
法定依據 | 職業培訓實行政府購買培訓成果。定點培訓機構由各級人社部門以資質認定或公開招標等方式確定。第九條 各級各類職業院校和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自愿申請成為定點培訓機構,應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取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或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辦學許可證或批復。(二)遵守國家職業培訓法律法規,熟悉國家職業教育方針和就業政策,積極推行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和就業準入制度,熱心承擔職業技能培訓任務。(三)具備承擔職業技能培訓相應崗位必備的專業設置、教學設備、訓練場所、實訓基地和師資力量等基本條件。(四)專業和課程設置符合人力資源市場需求,培訓方法和形式能滿足培訓對象需要。(五)有相對穩定的轉移就業信息渠道,培訓后就業率較高。(六)有兩年以上相關職業(工種)培訓的經驗。(七)規章制度健全,內部管理規范,社會信譽良好,培訓收費合理。(八)近五年來無違反職業培訓法律法規被處罰記錄。 《吉林省職業培訓補貼資金管理辦法(試行)》“定點培訓機構由各級人社部門以資質認定或公開招標等方式確定。” 該業務由各市縣開展,認定后報省備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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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事者的權利和義務 | 1.申請人應當如實向經辦機構提交有關材料和反映真實情況,并對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2.經辦機構做出不予受理決定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原因并退回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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