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名稱 |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申報 | 權力事項類型 | 公共服務事項 |
辦件類型 | 承諾件 | 權力來源 | 法定本級行使 |
適用范圍 | 涉及內容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申報 | ||
適用對象 : 自然人 | |||
實施機關 | 梅河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責任處(科)室 | 事業單位管理科 |
辦公地址 | 梅河口市濱河南街1418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人社局綜合服務大廳 梅河口市康美大道2018號,梅河口市政務大廳一樓1-5號綜合窗口 | ||
辦公時間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 ||
咨詢電話 | 0435-4303045 0435-4521029 | 監督投訴電話 | 0435-12345 |
申請方式 | 現場申請 | 事項審查類型 | |
審批結果 | 成績單,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資格證書 | ||
辦結時限 | 承諾時限:11個工作日 | ||
法定時限:22個工作日 | |||
附加說明:無 | |||
結果送達 | 送達時限:無 | ||
辦事者到辦事現場次數 | 0 | ||
申請條件和限制 | 申請條件:滿足招聘單位崗位及資格條件要求。 | ||
數量限制:無 | |||
禁止性要求:無 | |||
申請材料 | 材料名稱:照片 | ||
材料形式:無 | |||
材料詳細要求:無 | |||
必要性及描述:無 | |||
備注:無 | |||
辦理流程 | 無 | ||
收費情況 | 是 | ||
法定依據 | 1.《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52號)第八條 事業單位新聘用工作人員,應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但是,國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權限由上級任命、涉密崗位等人員除外。 | ||
2.《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第二條 事業單位招聘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適用本規定。參照公務員制度進行管理和轉為企業的事業單位除外。事業單位新進人員除國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由上級任命及涉密崗位等確需使用其他方法選拔任用人員外,都要實行公開招聘。第五條 公開招聘由用人單位根據招聘崗位的任職條件及要求,采取考試、考核的方法進行。 | |||
辦事者的權利和義務 | 1.申請人應當如實向經辦機構提交有關材料和反映真實情況,并對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2.經辦機構做出不予受理決定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原因并退回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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