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及個人:
為加強高考期間環境噪聲污染監督管理,給廣大考生創造一個良好的學習、考試和休息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的有關規定,現通告如下:
一、2025年6月6日至6月9日晚20時至次日晨6時期間,禁止進行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建筑施工作業。
二、2025年6月7日至6月9日高考期間,在市第五中學、市育才中學考場附近禁止從事各類施工作業、燃放鞭炮等產生噪聲污染活動。
三、高考期間,禁止機動車輛在學校、居民區等環境噪聲敏感區鳴笛;禁止在已劃定的禁鳴區域和路段鳴笛。
四、高考期間,在居民區、街道、廣場、公園等場所進行鍛煉、娛樂等活動時,禁止使用音響器材、樂器或進行其他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活動。其他時間進行上述活動時,必須遵守公安機關的規定。
五、禁止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高音廣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續反復發出高噪聲的方法進行廣告宣傳。
六、公安、住建、城管執法、生態環境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密切配合,加大檢查執法力度,嚴肅查處各類環境噪聲污染違法行為。
七、對于違反上述規定,經職能部門制止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嚴肅處理,并在新聞媒體予以曝光。
舉報電話:公安局 4245001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13674457318
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4891000
生態環境局 4220882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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