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39號)《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吉林省城市建筑垃圾治理工作指南》(吉建城〔2024〕26號)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梅河口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2月18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截至公開征求意見結束,收到公眾反饋意見0條、部門反饋意見0條,對收集到的合理意見經研判予以采納。
梅河口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2025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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