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您好!首先感謝您對梅河口市長信箱的關注與信任。就您反映的問題市場監督管理局答復如下:
執法人員告知投訴人繼續向長春中公教育提出退費申請,我局已就此事與該培訓機構進行溝通。
最后,歡迎您再次來信。
尊敬的市長,您好,本人于2023年8月在吉林省梅河口市中公教育辦理線下協議班,并繳納費用17800元,該協議寫明不過退費8000元,后于2024年3月提出退費申請,該公司以沒錢為理由拒絕退款,后向北京海淀法院提出起訴,法院一直推托,不受理,望市長對此事給予高度重視,解決本人及廣大學員退費難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