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112205810135889318/2020-01686 |
分 類: | 機關簡介 ; 其他 |
發文機關: | 商務局 |
成文日期: | 2020年08月10日 |
標 題: | 梅河口市商務局機關簡介 |
發文字號: | 無 |
發布日期: | 2020年08月10日 |
索 引 號: | 112205810135889318/2020-01686 | 分 類: | 機關簡介 ; 其他 |
發文機關: | 商務局 | 成文日期: | 2020年08月10日 |
標 題: | 梅河口市商務局機關簡介 | ||
發文字號: | 無 | 發布日期: | 2020年08月10日 |
梅河口市商務局
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第一條 根據《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的通知》(吉發〔2018〕44號)及省委批準的《梅河口市機構改革方案》,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梅河口市商務局(以下簡稱市商務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梅河口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牌子。
第三條 市商務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和市委關于商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商務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實施國家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政策。起草國內外貿易、利用內外資、對外援助、對外投資和對外經濟合作的規范性文件,并擬訂相關實施細則。研究經濟全球化、對外經濟合作、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和流通體制改革并提出建議。
(二)負責推進全市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三)擬訂全市貿易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研究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絡工程。指導再生資源回收工作。對舊貨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四)承擔牽頭協調全市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貫徹實施國家規范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臺。按國家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五)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六)貫徹落實國家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以及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總量計劃。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貿易,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
(七)貫徹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貿易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
(八)貫徹落實國家服務貿易發展規劃并開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臺建設。
(九)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組織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及國外對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及相關工作。
(十)負責全市對外援助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對外援助政策和方案,推進援外方式改革,申報、監督和管理我市承擔的國家對外援助項目并組織實施,管理多雙邊對我市的無償援助和贈款(不含財政合作項下外國政府及國際金融組織對我市贈款)等發展合作業務。
(十一)承擔商貿領域安全生產行業監管責任。承擔主管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指導督促所屬單位加強安全管理。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開展監管執法工作。
(十二)負責所屬商貿企業改革和信訪維穩工作。
(十三)起草全市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管理有關的規范性文件。研究提出全市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體制改革方案并組織實施。
(十四)貫徹落實國家戰略物資儲備規劃,提出市級戰略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的建議。組織實施國家、省、市戰略和應急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劃和指令。
(十五)管理全市糧食、棉花、食糖和食鹽等儲備。監測糧食和儲備物資供求變化并預測預警。組織落實全市軍糧供應服務保障工作。承擔全市糧食流通宏觀調控具體工作,承擔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十六)組織實施糧食和物資儲備倉儲管理有關技術標準和規范,擬訂有關地方標準。
(十七)根據國家和省、市儲備總體發展規劃,統一負責儲備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擬訂全市儲備基礎設施、糧食流通設施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管理有關儲備基礎設施和糧食流通設施投資項目。
(十八)負責對管理的政府儲備、企業儲備以及儲備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糧食流通監督檢查,負責糧食收購、儲存、運輸等環節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糧食庫存檢查工作。
(十九)負責全市糧食流通行業管理,制定行業發展規劃政策,擬訂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有關地方標準、糧食質量標準,制定有關技術規范并監督執行。推動“吉林大米”品牌建設,發展糧食產業經濟。開展產銷協作和對口合作。負責糧食和物資儲備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二十)負責全市鹽業行政管理工作。
(二十一)負責全市招商引資工作。擬訂全市招商引資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指導和管理全市招商引資工作,組織全市重大招商引資活動。跟蹤協調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的前期運作、申辦設立程序和后續服務工作。
(二十二)負責省內外來我市舉辦各類招商引資活動的聯絡和服務工作。承辦國內外經濟合作代表團來訪的聯絡、協調和接待工作,組織我市單位參加洽談活動。組織參加省內外展銷展覽工作。負責落實上海合作組織區域經濟合作中涉及我市的工作。
(二十三)貫徹執行國家多雙邊經貿合作戰略和政策;根據授權代表市政府參加國際經濟貿易組織的活動。參與多雙邊經貿談判、國際服務貿易談判和國際經貿條約、協定的談判與簽署。
(二十四)指導全市外商投資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外商投資政策和改革方案,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合同章程的情況并協調解決有關問題。
(二十五)負責全市對外經濟合作工作。擬訂并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貫徹落實中國公民出境就業管理政策,負責牽頭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擬訂境外投資的管理辦法和具體政策。
(二十六)負責全市開發區、工業集中區、合作園區的宏觀管理和指導工作。擬訂全市開發區、工業集中區、合作園區的總體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負責全市開發區、工業集中區、合作園區的設立和組織申報國家級、省級開發區等相關工作。協調有關部門組織編制開發區發展規劃,審查開發區重大建設項目計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開發區、工業集中區、合作園區的建設工作。
(二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八)職能轉變。
1.改革完善儲備體系和運營方式,完善地方儲備,進一步發揮政府儲備引導作用,鼓勵企業商業儲備,推動形成中央儲備與地方儲備、政府儲備與企業儲備互為補充的協同發展格局。
2.加強市場分析預測和監測預警,充分運用大數據等科技手段,強化動態監控,提高儲備防風險能力,增強儲備在保障國家安全、穩定社會預期、引導市場方面的作用。
3.加強監督管理,創新監管方式,全面推進“雙隨機、一公開”和“互聯網+監管”,著力加強安全生產,根據國家和省、市儲備總體發展規劃和品種目錄及動用指令,監督儲備主體做好收儲、輪換,確保我市儲備物資收得進、儲得好、調得動、用得上。
(二十九)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職責分工。市商務局負責擬訂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藥品流通的監督管理,配合執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市商務局負責擬訂促進餐飲服務和酒類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和酒類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
2.與市發展和改革局的職責分工。市發展和改革局擬訂石油、天然氣戰略儲備規劃,提出市石油、天然氣戰略儲備收儲、動用建議,報市政府審批。市商務局負責收儲、輪換,按照市政府的動用指令,按程序組織實施。
3.與市應急管理局的職責分工。市應急管理局負責提出市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組織編制市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市商務局等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劃,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市商務局根據市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劃,負責市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市應急管理局的動用指令按程序組織調出。
第四條 市商務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政務公開、安全保衛、信息報送等工作;負責績效考核,綜合匯總工作。
(二)財務審計科。貫徹落實國家制定的各項支持商務事業發展和糧食物資儲備行業的財稅、金融、保險、外匯等政策。負責歸口的各項業務資金、專項基金的管理使用和監督工作。負責本部門資產管理和基本建設管理。監督糧食企業經濟運行。負責本單位行政經費收支管理,編制本部門預決算,承擔本部門內部審計工作。
(三)電商物流發展科。擬訂運用電子商務開拓國內市場的相關政策、措施。組織指導全市企業和經營者開展電商業務。建立完善商務信息公共服務體系。貫徹執行國家運用電子商務開拓國內市場的相關政策、措施及商務領域電子商務相關標準和規則。負責促進電子商務服務業發展,推進電子商務與物流快遞協同發展。負責組織本市電子商務和商務領域信息化的培訓與交流。負責落實國家、省、市各級政府對物流業發展扶持鼓勵政策,貫徹國家相關政策,推進物流標準化現代化發展。負責全市“雙打”辦公室工作,監督檢查單用途商業預付卡工作。
(四)市場體系建設科。組織或參與商貿市場相關問題調研。擬定健全規范市場體系的政策和規定,指導大宗農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參與商貿市場相關問題調研。負責商貿項目建設和固定資產投資、招商引資完成情況的跟蹤、報表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對全市汽車流通、二手車交易市場、報廢機動車拆解企業管理。指導再生資源回收工作。舊貨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商貿領域安全生產行業監管工作。
(五)市場運行秩序科。負責全市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指標的統計工作。負責全市消費品市場監測運行分析預測預警工作。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和市場調控的有關工作。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及抓好消費促進工作。協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菜籃子”商品流通有關工作。負責老字號企業申報等相關工作。
(六)對外貿易科。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對外貿易發展戰略、政策和法規,以及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落實完成全市對外貿易任務目標、監測分析、運行調度。負責對外貿易展洽會的組織工作和國際市場開發的綜合協調。承擔我市出口基地、出口品牌建設、外貿主體培育規劃發展和綜合協調工作;推進全市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對外貿易發展。負責全市加工貿易管理工作。負責全市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促進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工作。配合全市跨境電子商務工作。指導進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調查和訴訟工作。建立全市進出口貿易摩擦監控體系和產業損害預警機制。負責對外貿易促進體系建設,完成省促進會部署的各項工作任務,負責全市外貿企業原產地證打印工作。
(七)安全監督管理科(成品油管理科)。協調各相關科室做好商貿領域安全生產行業監管工作。落實主管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指導督促所屬單位加強安全管理。制定機關年度安全工作計劃。根據各級安全生產活動要求制定相應活動方案。
(八)改革發展科。負責所屬商貿企業改革。對所屬商貿企業資產行使管理和監督職權。負責綜合協調全局信訪工作。負責處理所屬商貿企業信訪維穩工作。負責所屬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九)應急儲備科(糧食儲備科、糧食監督檢查科)。研究擬定地方糧食流通的規范性文件,落實國家糧食收購政策。負責指導糧食收購、調運和銷售工作。監督檢查社會糧食流通,審核糧食收購資格。負責糧食市場監測、價格信息工作。承擔糧食統計報表工作。負責組織糧食產量核查、存糧調查、余糧調查、社會糧油供需平衡調查工作。完善健全應急保障體系。監管國家糧食庫存和地方儲備庫存。負責糧食行業協會工作。負責玉米深加工和飼料企業的政策性補貼監管和申報工作。
負責對管理的政府儲備、企業儲備以及儲備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糧食流通監督檢查,負責糧食收購、儲存、運輸等環節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糧食庫存檢查工作。承擔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貫徹落實國家戰略物資儲備規劃,提出市級戰略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的建議。組織實施國家、省、市戰略和應急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劃和指令。
(十)倉儲管理科(鹽務科)。按照規定權限組織有關項目的資金申請、項目審核并指導實施,組織實施倉儲物流設施建設、維修改造及信息化建設。承擔糧食倉儲管理和安全儲糧指導檢查。組織先進儲藏技術推廣應用。指導農戶安全儲糧。負責倉儲設施基建投資統計。負責糧油加工業行業統計。負責全市鹽業行政管理工作。承擔所屬糧食和物資儲備單位安全生產的監管。指導糧食流通、加工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監督管理。
(十一)大米發展科。負責實施“吉林大米”品牌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推動“吉林大米”及“雜糧雜豆”品牌建設,發展糧食產業經濟。開展產銷協作和對口合作。負責糧食和物資儲備的對外合作與交流。負責聯系“吉林大米”產業聯盟企業。
(十二)項目科(數字信息化科)。負責全市各招商引資責任單位招商引資項目的檢查驗收、審核確認及資金到位情況等各項指標的調度、統計匯總工作。負責各招商引資責任單位任務完成情況的通報工作。負責招商引資檢查活動的組織實施工作。
負責引進項目推進工作。負責內外資招商引資項目的征集、篩選,包裝儲備工作。負責項目的網上發布和招商推介工作。負責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網絡調度系統的建設、維護、完善及日常管理工作。負責招商引資項目冊、畫冊、PPT、宣傳片的制訂工作。
(十三)外資利用科(會展科)。負責制定全市外商投資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制定、完善并組織實施全市外商投資促進的政策和相關措施。組織安排國外招商引資活動。負責國外友好城市、區域性經濟合作組織的建立和日常聯絡工作。指導和管理我市已設立外商投資企業開展相關業務。負責監督、檢查和解決外商投資企業在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合同章程中出現的情況和問題。負責組織并協調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報工作。負責完成實際利用外資任務工作。負責全市對外經濟合作工作,擬訂并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貫徹落實中國公民出境就業管理政策,負責牽頭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擬訂境外投資的管理辦法和具體政策。貫徹落實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政策并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臺建設。負責全市對外援助工作。
負責省內外來我市舉辦各類招商引資活動的聯絡和服務工作。承辦國內外經濟合作代表團來訪的聯絡、協調和接待工作,組織我市單位參加洽談活動。組織參加省內外展銷展覽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多雙邊經貿合作戰略和政策。根據授權代表市政府參加國際經濟貿易組織的活動。參與多雙邊經貿談判、國際服務貿易談判和國際經貿條約、協定的談判與簽署。負責承擔東博會會務會展工作。
(十四)經濟合作科(開發區管理服務科)。負責京津冀、珠三角、長三角、粵港澳區域招商引資工作。負責省外資金的引進工作。負責項目調度系統的報送工作。負責全市資金和項目引進的發展規劃、年度計劃以及相關政策措施的制定并組織實施。擬訂全市招商引資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指導和管理全市招商引資工作,組織全省重大招商引資活動。跟蹤協調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的前期運作、申辦設立程序和后續服務工作。
負責全市開發區、工業集中區、合作園區的宏觀管理和指導工作。擬訂全市開發區、工業集中區、合作園區的總體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負責全市開發區、工業集中區、合作園區的設立和組織申報國家級、省級開發區等相關工作。協調有關部門組織編制開發區發展規劃,審查開發區重大建設項目計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開發區、工業集中區、合作園區的建設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第五條 市商務局機關行政編制31名。設局長1名為周君,副局長2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15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
第六條 市商務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第七條 本規定由市委負責解釋,具體解釋工作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第八條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5日起施行。
辦公地址:梅河口市梅河大街168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