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11220581013589248E/2020-05089 |
分 類: | 機關簡介 ; 通告 |
發文機關: | 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09月23日 |
標 題: | 教育局機關簡介 |
發文字號: | 無 |
發布日期: | 2021年09月24日 |
索 引 號: | 11220581013589248E/2020-05089 | 分 類: | 機關簡介 ; 通告 |
發文機關: | 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09月23日 |
標 題: | 教育局機關簡介 | ||
發文字號: | 無 | 發布日期: | 2021年09月24日 |
市教育局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政策和規劃。
(二)負責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上報和發布。規劃并指導各級各類教育的科研工作。
(三)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義務教育的指導與協調。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和職業教育工作,管理成人教育、民辦教育工作,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四)指導教育督導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對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指導教育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監測工作。
(五)負責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礎投資的政策,負責統計教育經費投入情況,統籌管理各項教育貸款及其他教育援助。負責教育國有資產管理和教育內部財務審計工作。
(六)統籌和指導少數民族教育工作,協調對少數民族的教育援助。
(七)指導中小學校黨建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及國防教育工作。協調并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安全文明校園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穩定工作。
(八)主管教師工作,負責實施教師資格制度,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和干部隊伍建設。執行國家頒布的各級各類學校編制標準。
(九)貫徹執行國家、省和新區(市)有關招生政策、畢業生就業政策。負責高考、自考等考試工作。
(十)貫徹執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貫徹執行國家漢語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規范和標準并組織協調監督檢查,指導推廣普通話工作和普通話師資培訓工作。
(十一)負責管理教育外事工作,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在教育、科技、文化等領域國際合作與交流工作。
(十二)加強主管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管理,指導督促所屬單位加強安全管理。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開展監管執法工作。
(十三)承擔新區黨工委(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工作。
(十四)完成梅河新區黨工委、管委會和梅河口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市教育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行政辦公室(財務審計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事務、外事和后勤保障及機關安全工作。承擔文電、保密、檔案、會議工作。承擔人大、政協議案建議和提案辦理工作。承擔教育系統節約能源管理工作。負責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日常工作。負責協調有關部門籌措本級教育經費,管理教育固定資產和裝備工作。指導中小學信息化建設、中小學電化教育和教學儀器設備配備使用工作。擬定工資計劃。協調管理上級下撥的各種教育專項經費,統籌管理教育貸款和教育基金。統計并監督教育投入和執行情況,協助有關部門編制各學校的預算和決算。負責機關財務管理工作。負責教育財務核算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及校級主要領導離任審計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內部控制工作。負責教育系統預算內、預算外資金管理。負責教育系統財務人員培訓、財務檢查和財務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教育事業統計和教育經費統計工作。指導勤工儉學,管理教育服務市場工作。負責學校后勤管理等工作。
(二)人事科(語言文字工作辦公室、信訪室)。負責教育系統機構編制、人事人才和教師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全市教師思想政治及師德建設工作。承擔招聘、勞資、職稱、獎勵、繼續教育、退休職工管理工作。承擔教師資格管理與認定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系統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監督檢查規范文字和普通話的應用情況,宣傳、指導和推廣普通話以及普通話師資培訓等工作。指導教育系統人事檔案管理建設工作。承擔外籍教師管理工作。承擔教育系統信訪維穩工作。
(三)教育教學管理科(基礎教育科、綜合教育科)。指導基礎教育工作。制定教育教學指導性文件及評估標準,指導教育教學改革和教育科研。指導中小學德育工作。指導和管理中小學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教師進修教育教學工作。指導中小學信息化、遠程教育和電化教育教學及科研工作。統籌指導少數民族教育,開展地區間、國家間民族教育交流,指導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規范以及信息處理與應用。承擔中小學學籍管理工作。承擔圖書資料、教學用書發送工作。承擔制定體育、衛生、藝術、科技教育教學工作的指導性文件,組織學校教學管理及評估,負責各級各類學校體育、衛生健康、藝術教育和科技教育工作。協調學校及組織學生參加各級體育競賽、科技發明、藝術教育等大型活動及相關對外交流活動。組織各學校特長生加試和認定工作,組織學校國防教育和學生軍訓活動。組織指導體育、藝術、衛生專業教師及校醫開展各種專業培訓。指導學生衛生教育、健康檢測、疾病防治和職業健康監管工作。指導監督學校食品衛生工作,負責各學校和單位愛國衛生工作。管理和指導招生考試工作、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中考、高考、自學考試、教師資格考試等考試工作。管理和指導中招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負責學前教育、民辦教育、職業教育工作。綜合規劃管理成人文化技術教育、中等職業技術教育、社區教育、校外教育工作。負責成人教育、中等專業學校和職業技術學校的學籍管理、信息化教育教學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協調各行業開展崗位培訓、技術等級培新和職業證書培訓考試工作。指導電大教育、農民文化技術學校建設、農村實用技術普及、推廣和實驗工作。指導和管理學前教育機構。指導、監督、管理民辦學校、幼兒園和民辦教育機構教學。按屬地管理原則,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民辦學校、幼兒園和民辦教育機構的綜合治理等工作。負責協調相關科室開展學生留學服務等外事工作。
(四)教育督導室(政策法規科、學校安全科)。研究制定教育督導的政策、規章制度和指標體系。指導鄉鎮(街)的教育督導工作。代表新區管委會(市政府)對教育工作進行全面指導、監督、檢查、評估和驗收。代表新區管委會(市政府)對各鄉鎮政府、城區街道辦事處及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貫徹黨和國家教育方針、政策、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指導。指導評估教育教學工作。監督教育重點工作目標落實,并向新區管委會(市政府)反映情況,提出建議。組織教育督導評估活動,研究教育督導理論。負責教育系統貫徹國家教育方針、校務公開、政策法規執行情況的督察工作。指導教育系統法治宣傳、普法、教育行政執法、法律監督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的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等工作。協調有關部門辦理涉教案件,依法保護學校、教師和學生的合法權益。負責協調系統內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處法”等工作。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上級安全工作要求。負責對公辦中小學校和幼兒園、局所屬事業單位、已審批具有辦園許可的民辦學校(幼兒園)和教育機構進行行業安全檢查和指導,實施行業安全監管。指導學校和幼兒園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培訓以及應急演練工作。配合交警、運管等相關部門和屬地政府做好中小學校交通安全工作,檢查、指導、監督學校落實校車安全管理職責。配合消防部門做好學校和幼兒園消防安全的行業監管。配合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做好對學校和幼兒園食品安全、特種設備等的行業安全監管。配合公安部門做好學校和幼兒園治安、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行業安全監管,監督、檢查學校安全保衛工作。配合住建部門對學校和幼兒園校舍安全實施行業安全監管。負責教育系統應急管理工作,制定本系統安全工作預案,協助、配合屬地政府及有關部門做好學校安全事故的救助及善后處理工作。綜合協調局機關各科室全面做好教育系統的安全保衛工作
(五)發展規劃科。負責制定教育事業中長期規劃。負責制定學校和幼兒園布局調整規劃。負責上級專項資金支持的基建項目申報和組織實施。負責教育系統所屬單位、公辦學校和幼兒園校園校舍及附屬設施的新建和維修改造工作,制定年度計劃,并指導、監督實施。負責校園校舍有關數據的統計、分析工作。負責校舍和基建檔案的管理和指導工作。指導學校和幼兒園綠化、美化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辦公地址:梅河口市光明街道育秀街1711號梅河教育服務中心
辦公時間:8:30-11:30,13:30-17:00(節假日除外)
聯系方式:0435-6069621
負責人姓名:單麗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