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取政府信息,根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2019年5月15日起正式實施),制定《梅河口市教育局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本機關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于公開的外,凡與經濟、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相關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開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申請予以提供。本機關公開政府信息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則。需要獲得本機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建議閱讀本《指南》。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梅河口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996bkk.com)“梅河口市政府信息公開專欄”教育局專欄查閱,微信公眾號“梅河口教育發布”。
一、主動公開信息
(一)公開的范圍。本局主動向社會免費公開的信息范圍參見本機關編制的《梅河口市教育局信息公開目錄》。
(二)公開的形式。對于主動公開信息,本局主要采取網上公開形式。
(三)公開時限。本機關公開信息的時限為自信息形成或者產生之日在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
二、依申請公開信息
(一)公開的范圍。除本局主動公開的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根據自身特殊需要,向本局申請獲取相關信息。
(二)受理機構。本局受理機構為梅河口市教育局政務公開協調辦公室(設在教育局辦公室)。申請可網上申請、當面申請,也可采用郵寄的方式申請。
辦公地址:梅河口市光明街道育秀街1711號
辦公時間:8:30-11:30,13:30-17:00(節假日除外)
聯系電話:0435-6069621
郵政編碼:135000
(三)申請的提出。向本機關提出申請的,填寫《梅河口市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該表復制有效,可在受理機關領取,也可以在本單位網站上下載電子版。
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請盡量詳盡、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機關確定信息載體的提示。
1、信函、電報、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收件人處應當填寫XX政府信息公開主管機構或XX工作部門政府信息公開主管機構收,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申請人通過電報、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也請在相應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政府信息公開請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
2、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持有效身份證件,當場提出申請。
3、特別程序。申請人申請獲取與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的,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當面向本局提交書面申請。
本局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四)申請的受理。本局在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的申請后,將核對申請人的身份,并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于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正。
申請獲取的信息如屬于本局已經主動公開的信息,本機關中止受理申請程序,告知申請人獲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本局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后次序來處理申請,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請求的,本局將全部處理完畢后統一答復。鑒于針對不同請求的答復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請求分別申請。
單項申請受理時限從登記之日起,不超過20個工作日,具體答復方式:
1、屬于公開范圍的,告知申請人可以獲得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或直接答復所申請的公開內容。
2、屬于免予公開范圍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
3、不屬于本局公開范圍的,告知申請人該信息的掌握機關及聯系方式;
4、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請人。本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和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發生的費用,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按照國家及省物價管理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三、監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局未依法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監督部門投訴。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也可以向監察機關舉報或通過法律途徑加以解決。
梅河口市教育局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