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便利社會公眾向本機關獲取政府信息,規范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提交和接收行為,增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方面的溝通理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有關規定,本機關編制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并實時更新。
一、主動公開信息
(一)公開的范圍。
本機關主動向社會公開的信息范圍參見梅河口市人民政府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中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
(二)公開的形式。對于主動公開信息,本機關主要采取網上公開和市政府公開信息查閱利用中心兩種形式。
1.網上公開。梅河口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信息公開專欄:http://www.996bkk.com/zwgk/xxgk/zcbm/csglxzzfj/csglxzzfml/
2.政務新媒體發布。微信公眾號:梅河口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公開信息查閱利用中心。電話:0435-4765000;查閱時間:周一至周五(8:40-11:20、13:30-16:20,節假日除外) ,地址:梅河口市濱河南街612號。
(三)公開時限。本機關公開信息的時限為自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
二、依申請公開信息
(一)公開的范圍。除本行政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
(二)受理機構。本機關受理機構為梅河口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辦公室。申請可當面申請,也可采用郵寄的方式申請。
辦公地址:梅河口市濱河南街612號 辦公時間:8:30-11:30,13:30-17:00(節假日除外)
聯系電話:0435-4765000,有關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意見建議,也可撥打此電話。
郵政編碼:135000
(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渠道。向本機關提出申請的,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該表復制有效,可在受理機關領取,也可以在市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中下載電子版。
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請盡量詳盡、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機關確定信息載體的提示。
1.信函、電報、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收件人處應當填寫梅河口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辦公室收,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申請人通過電報、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也請在相應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政府信息公開請完整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
2.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持有效身份證件,當場提出申請。
本機關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3. 通過互聯網申請。可通過在線申請平臺(http://www.996bkk.com/zwgk/xxgk/ysqgk/zx/)進行申請。
(四)申請的受理。
本機關在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的申請后,將核對申請人的身份,并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素是否完備進行審核,對于要素不全的申請予以退回,請申請人補正。
申請獲取的信息如屬于本機關已經主動公開的信息,本機關中止受理申請程序,告知申請人獲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本機關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后次序來處理申請,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請求的,本機關將全部處理完畢后統一答復。鑒于針對不同申請的答復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請求分別申請。
單項申請受理時限從登記之日起,不超過20個工作日,具體答復方式:
1.所申請公開信息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
2.所申請公開信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行政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4.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請公開信息不屬于本行政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6.行政機關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7.所申請公開信息屬于工商、不動產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此外,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行政機關將收取信息處理費。行政機關收取信息處理費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中確定的原則和標準執行,并根據《吉林省財政廳關于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有關事項的通知》(吉財稅〔2021〕16號)要求,使用省級財政部門統一監(印)制的財政票據,納入預算管理,收費收入全額繳入同級國庫。
三、監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本級政府信息公開主管部門投訴,也可以選擇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的途徑加以解決。
梅河口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二○二二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