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樂鄉2020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制定吉樂鄉202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次年度報告由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等六個部分組成。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總體情況
(一)主要工作
2020年,吉樂鄉嚴格按照《條例》及相關規定、有關文件精神,采取切實可行工作方法,推進吉樂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做到信息公開及時、真實,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主要工作情況有以下幾方面。
1.加強組織領導,精心部署工作。一是為了有序、有效的推進吉樂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2020年,我鄉制定了《梅河口市吉樂鄉2020年政務公開工作實施方案》。安排專人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及時上報公開信息,讓群眾能夠及時了解、知曉政府工作情況、進程。二是成立領導小組,成立了由鄉長裴向東擔任組長,分管領導張譯文擔任副組長的政務公開服務工作領導小組,監管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和重點信息公開內容涉及范圍和質量,綜合辦公室為主要工作辦公室,負責政府信息公開信息的收集、發布,做到公開及時、公開真實。
2.嚴格制度管理,做到信息公開常態化。嚴格按照《條例》開展工作,并制定了《吉樂鄉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吉樂鄉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制度》、《吉樂鄉政務公開政策解讀制度》、《吉樂鄉政府信息公開公眾參與制度》等相關工作制度。通過日常監管、年終進行績效測評等方式,有效推動政府信息準確及時公開,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范化、常態化運行。
3.規范建設,提高政務公開質量。加強信息公開工作人員寫作等業務技能的培訓,完善政府網站安全保障機制,確保信息公開工作安全、高效開展。積極推進一般事項公開向重點事項公開、結果公開向全過程公開的工作轉變,進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開質量。對照《條例》內容,我鄉公開的內容更加充實,公開的時間更加及時,公開重點更加突出。不斷從信息公開、電子政務建設和便民服務三個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府信息公開的力度。
4.用好載體,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形式。我鄉在進一步堅持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欄通用載體的基礎上,認真創新政府信息公開的載體,使政府信息公開的形式呈現靈活多樣。一是充分利用政府門戶網站等信息公開目錄管理系統網站,把網站列為公開信息的重要途徑,對我鄉的各項事業活動及時上網發布。二是積極利用各級媒體、廣播、手機客戶端等的宣傳作用,讓不同層次的群眾通過不同渠道獲取信息,自覺接受群眾的監督。
(二)行政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吉樂鄉政府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350條。其中,網上公開信息60條,所占比例為17.1%;微信公開71條,所占比例為20.2%;公示板公開180條,所占比例為51.4%。其內容涉及政府職能、發展規劃、工作動態、財政預決算、重大工作部署、村級財務管理等信息。
(三)行政機關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我鄉2020年到公開政務信息申請1條,申請人為個人申請,申請內容為:依申請公開吉樂鄉近五年人口數量。依照依申請公開流程,電話通知其本人可公開內容。聯系吉樂鄉民政辦整理資料,同時通過郵件向申請人送達回復時間及確認申請內容。政務公開辦公室收集相關材料后,在規定的20日內向申請人郵件送達依申請公開內容,并通過郵件確認其本人已收到相關資料。最后在政府網站依申請平臺申請結束流程。
(四)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2020年,我鄉無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規章 |
9 |
9 |
9 |
規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6 |
0 |
0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20 |
8 |
0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5 |
0 |
0 |
行政強制 |
16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0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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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采購 |
3 |
820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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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本行政區域(或本部門)政府信息公開發布總數量(非新聞類、消息類):159條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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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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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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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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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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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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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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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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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主要問題:對于項目文本、債務信息、征地補償、房屋拆遷補償情況信息未及時公開。
改進措施:1、完善重點領域信息公開,進一步加強信息發布的規范性,涉及到基層政務公開、三大攻堅戰信息公開、群眾普遍關注領域信息公開方面的信息及時公開。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加強政務公開平臺建設和管理。在市政府網站政務公開欄公開信息的基礎上,進一步推進微信公眾平臺(吉樂鄉信息發布平臺)優質化規范發展,加強公眾號平臺內容建設和信息發布審核,把好政治關和政策關,充分發揮吉樂鄉官方公眾號平臺作用,增強發布信息、解讀政策、回應關切、引導輿論的功能。加強數據庫建設,著力完善搜索查詢功能,更新調整信息目錄,提升公開信息的集中度,方便公眾獲取。
吉樂鄉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1日